文丨林位育
责编丨陆慧
年2月某日
司机张某因对被害人贾某
实施伤害行为
赔偿人民币元
这事儿
竟是10块钱停车费闹的
啊?翻了倍
究竟是怎么回事呢?
年2月16日下午1点多,张某和妻子带儿医院看完病,来到停车场取车准备回家。张某驾驶白色轿车,妻子和孩子坐在后排。当车子开到停车场的门口时,保安师傅贾某过来收费。
张某
师傅,一共多少钱停车费?
保安
10元钱。
张某
我只停了不到1个小时,为什么收10元钱!
保安
按照收费标准,1个小时以内5元,你已经停车超过1个小时了。
张某
怎么会超过1个小时,就收5元吧。
保安
没有办法的,超过1个小时了,要10元。
张某
最多给你5元钱!
因为儿子看病心情不好,加上张某认为这个保安有点较真,于是火大了,拿出5枚1元硬币,坚持只肯付5元停车费。两人都不肯让步,争执了起来。
张某一气之下就准备强行开车离开停车场,没想到车子刚启动,贾某为了阻止张某离开现场,把手从驾驶室车窗伸进车内抓住了张某座位上的安全带。为摆脱纠缠,张某没考虑什么后果,继续踩下油门,将贾某拖拉数米,在弄口右转弯时贾某被摔倒在地,身体多处受伤。
经鉴定,被害人贾某因外伤致右颧弓骨折,右眼眶下壁骨折、右上颌窦前壁、外侧壁骨折及肋骨骨折的损伤程度分别构成轻伤二级。
本案案发后,被告人张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,自动投案,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自愿认罪认罚,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并获得了谅解。
近日,经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,徐汇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拘役5个月,缓刑5个月。
检察官说法
这是一桩因10元钱停车费引出的故意伤害案,被告人平时一直遵纪守法,日常表现不错,却因为自己的一时*气和冲动产生了危险后果,并为此买了单,类似的案件在我们身边还有不少。检察官在此提示,希望广大车主在享受泊车带来的便利时,做到文明泊车,充分理解收费人员的工作,主动缴纳停车费。如果遇到争议或矛盾,要理性对待,耐心沟通,善于管控自己的情绪,寻求合理合法的解决途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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