丽江被打女子一事有了最新进展。据中国青年网报道,2月21日,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给出的报告称,公安机关聘请有关人员对被害人的人体损伤程度进行了伤情鉴定,在丽江旅游期间被殴打毁容的女子
琳哒是我(下称“琳哒”)所提供的伤情鉴定结果为轻伤二级。被打伤女子向媒体提供的伤情报告
由于身体不适,医院自行检查,在琳哒出示的一医院体检报告中显示,“双侧鼻骨、鼻中隔、左侧上颌窦前臂、内侧壁及顶壁多发骨折、骨处密度较前稍增高,考虑有骨痂生长;原左侧上颌窦积液基本吸收;左侧上颌窦粘膜下囊肿;双侧筛窦炎症。”
琳哒说,她将在三月初进行第三次手术,进行鼻骨复位,此外由于新发现了囊肿,可能需要进一步治疗,“我现在比较担心这个囊肿,因为可能又要切开伤口。这几天鼻子总出血,半夜都起来喝很多水,并且伤口还有些肿疼。还没去检查,不知道是不是囊肿的问题。”琳哒告诉记者,随后她将进行伤残鉴定以及后遗症检测。
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出具的伤情鉴定中显示,“如果对该鉴定意见有异议,可以提出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申请。”对于该规定,琳哒表示这个问题目前还在考虑。
根据该女子的伤情鉴定结果,云南华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曾维昶称,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,犯罪嫌疑人可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如果构成寻衅滋事罪,量刑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新闻出来之后,网上炸开了锅!大家的质疑点都比较统一:都伤成这样了,才只是轻伤二级吗?
对于这件事情,掌柜的深表同情,作为一个女性,我深知容貌对一个女人的重要性,且作为旅游爱好者,这件事情让我感受到满满的负能量。
掌柜的看到有很多人在微博中骂娘,指责丽江的警察很操蛋,大骂中国的警察不给力,还看到有很多人认为这件事是社会病态的表现,是我们的悲哀……我认为有些观点有失偏颇。那到底,在法律上,“轻伤二级”是个什么概念呢?
法律上的“轻伤二级”有什么标准?
如果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来看,这样的伤情鉴定,显然没有什么异议。
实际上,平时我们一般说的轻伤,在法律上是被定义为轻微伤的!伤情鉴定一般分为轻微伤、轻伤、重伤,脸部疤痕什么的,按规定是要三个月过后才能定级。
作为网民、旁观者,有必要保持冷静,不要偏听偏信为宜。实际上,在每个国家的每个时代都有这样一撮人,都有这样的恶劣事件。而互联网能够迅速扩大一件事的事态,真正理智的人,不会将任何极端事件的发生,上升到社会层面,不必时刻表示对社会失去信心。
丽江被打女子的伤情鉴定出炉,又我想到了在武汉火车站,因为吃碗面涨价一元,被砍头杀害的面店老板!
同样是因为一言不合,酿成了谁都无法承受的悲剧。
武汉火车站案发现场
说白了,当我们和陌生人撕逼时,我们撕的是一口堵在胸口下不来的气。为了证明自己不是人尽可欺的软柿子,为了证明自己是血气方刚的真汉子,拿出了性命都不要的架势。好像只有酣畅淋漓的撕上这么一场,才能直抒胸臆。
看过一篇科学报道,说人类情绪的强烈程度是有区别的!令人意外的是,委屈甚至高过愤怒,是人类最强烈的情绪。而当你和一个极度委屈、愤怒的人打交道的时候,你不会知道他在什么时候会丧失人性,彻底变成一只动物。对这样状态下的他们来说,所有法律,道德都毫无意义,所以为了你的安全考虑,尽量不要让自己面对这样一头野兽。
戾气潜伏在每个人的身体里,每个人心中都住着一个恶魔,谁都有被怒火冲昏头脑的时候,当理智被仇恨所取代时,恶魔就出来了!而往往,就是因为我们自己对别人所说的一句话,引火烧身,让自己付出惨痛的代价!戾气永远都在,别试探,别勾引,保护自己的前提便是与人为善!
最后,请不要有受害妄想症,没有人会因为“你没防范”就不惩罚施暴的人,我们至少是个法制国家!
事件还原
过年前,微博用户
琳哒是我反映:年11月11日凌晨三点半,她在丽江宁蒗一烧烤店就餐时,遭多名男子辱骂暴打,被用碎酒瓶划脸且被录视频,男子离开时抢走女子钱包等财物。女子随后在丽江住院,期间犯罪嫌疑人去投案,但并未给医院探望。据了解,2月9日,经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,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已对涉嫌寻衅滋事罪的和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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▍综合编辑:昆明生活杂货铺(转载须注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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