①牙周病:因条件所限不能治疗的晚期牙周病牙。
②牙体缺损:牙体病有严重龋坏,不能修复的患牙。但如牙根及根周情况良好,可经治疗后做桩冠或覆盖义齿,不必拔除。
③根尖周病:不能用根管治疗等方法保留的根周炎病变牙齿。
④牙外伤:创伤牙因外伤折裂至龈下,或同时有根折,不能用其他治疗方法保存者。骨折线上的牙,应根据具体情况决定,一般应尽量保留。
⑤错位牙:移位或错位牙如影响功能及美观,引起疾病或创伤等,均应拔除。
⑥阻生牙:引起邻牙龋坏或反复引起冠周炎的阻生牙。
⑦额外牙:位置不正或妨碍美观和功能的多生牙也应拔除。
⑧治疗需要:因正畸需要进行减数的牙;因义齿修复的需要应拔除的牙;放疗前为预防严重并发症而需拔除的牙;良性肿瘤或囊肿波及的牙,因不能保留或因治疗其它需要而应拔除者。
⑨滞留乳牙:影响恒牙萌出者应当拔除。但在成人牙列中的乳牙,下方无恒牙或恒牙阻生时,如乳牙无松动且有功能,则不必拔除。
⑩病灶牙:对疑为引起某些疾病的病灶牙也应拔除。引起某些局部疾病如颌骨骨髓炎、上颌窦炎等的病灶牙,应在急性炎症得到控制后拔除。
1、严重的高血压,血压高于/mmHg。
2、心脏病,并伴有其它脏器损伤的患者,比如:近期发生的不稳定性心绞痛、心绞痛、心律失常。
3、血液病:有出血倾向的血液病患者不宜拔牙。如:贫血,血红蛋白低于80g/L,白血病,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,血友病等。
4、空腹、过度疲劳、精神高度紧张。
5、肝病、重度肝炎。
6、肾病,急性肾炎,慢性肾功能不全,严重的肾病肾功能衰竭的患者。
7、糖尿病,血糖高于8.9/L。
8、甲亢。
9、月经期,有可能引起代偿性出血。
10、恶性肿瘤。恶性肿瘤病人,如牙位于恶性肿瘤中或已被肿瘤累及,单纯拔牙可能激惹肿瘤引起扩散,应视为禁忌。一般应与肿瘤一同切除。放射治疗前,位于照射部位的患牙,应在放射治疗前至少7-10天拔除或完成治疗。在放疗期间和放疗后3-5年应禁止拔牙,以避免形成放射性骨髓炎。
11、结核开放期的患者。
12、急性炎症期、炎症未得到控制的患者。
13、女性在妊娠前三个月和最后三个月不宜拔牙。避免引起早产和流产。
14、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患者。
15、精神疾患。主要为合作问题。如帕金森病,经常有不随意的活动;大脑性麻痹,有痉挛状态;这些病人皆不能合作。除非使用全麻,方可进行拔牙。
以上部分疾病,经过正确的对症治疗以后,比如;高血压、急性炎症等服药后,症状得到控制,牙齿还是可以拔除的。
医院是国内先医院之一,已具备成熟的种植手术案例,能进行各种缺失牙的种植外科技术及修复技术,并能进行各种复杂缺失牙的种植附加手术。同时,本科室兼具牙槽外科门诊,主要开展简单牙、复杂牙、难拔牙、各种埋伏牙和下颌阻生智齿的拔除以及口腔颌面外科门诊小手术。
舒适化无痛微创拔牙及心电监护下拔牙是本科室的专业特色。微动力系统拔牙是本科常规开展的特色治疗项目,具有创伤小、无振动、术后反应轻等特点。科室配备了激光、超声骨刀、笑气等先进的设备。
口腔种植中心(口腔颌面外二科)-
医院